花了一段不短的時間,終於把需要(或必要)的網際通訊使用的設定弄好了。FACEBOOK 和 PLURK 都去試了,意外地找到不少"名人",請求成為朋友,大部分的人都不會拒絕。可見"名人"再怎麼忙,還是會有時間上網。當然運用網路來擴展人脈關係,還是網際通訊比較偏重的功能,也就是工作上的需要,用作休閒的,可能就不用真名,畢竟隱匿性還是要保留的。
目前網路上"微網誌"人際互動的功能顯著,也方便人們隨時進行即時的通訊,現在的人,不斷在忙碌,沒有較長的時間書寫,更別說認真打一篇文章。能夠隨時把簡訊傳出,不必花上長時間,"微網誌"很適合這麼使用,短短幾句話,隨時可以傳出訊息,不談什麼相關主題,在乎好心情。能夠隨時告訴他人的,很難是心事。
網路之人際互動的好用,也許會使人對朋友的定義粗淺化,但現在的社會不就是這樣?大部分與工作相關,有道是同事難成知交,所以,在網路上有一定的君子之道,過於親切,幾乎都是因公事需要才維持表面上的親切。
如果不隱匿身份,便避免和同事或上級長官共同加入朋友圈,這樣是避免尷尬?直接了當的說:同事或上司,很難在網路上成為朋友 - 誰在下班後的休閒時間,還繼續處在工作的狀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