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捷運跩女佔博愛座 翹腿罵老翁「沒大沒小」
這是在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上看到的一則見到真難過、再看更生氣的事件。
其實已經好多次這類事件的新聞,顯然已是層出不窮,因而有若干被披露出來,雖是小事但見微知著也可見淺見的大問題。
首先讓人感受到台灣社會之生活道德顯然敗壞,所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糼以及人之糼的扶老助弱善行需再三強調,因為人們很容易就忘記美德善行。公車或捷運之設博愛座不就是德行式微下才有的措施? 如果人人都有此美德,不需特別加設博愛座,因有了博愛座,人們的認知就會特別因有此座設施,而認定若自己坐的是一般座便無需讓座給老弱、傷殘或不便的人,反而形成可笑的現象。
再來深究的是,先不管糾正此女坐姿影響旁人一事是不是老伯多管閒事? 這老伯或許看不慣此女之年青不遜的態度,但此女瘋狂開罵的可笑行舉,以及一正常人佔用博愛座不肯讓座又髒話狂飆的醜態,實在令人咋舌。也許這行為是因為該女子或精神上累積的壓力而引爆,但我不能因而假定此女就是精神病患者,或轉而認為老伯以老賣老,只能就這現象思索旁人為什麼都不作聲或出面勸告制止雙方的衝突? 如果我恰好在場會不會出面說幾句話? 如果以一旁觀之人調解,會不會就成了干涉這兩人行為自由的人? 旁觀的人是不是有此顧慮而不便插手? 而社會的正義此時還存不存在?
有人說為什麼這事發生時,拍攝者不出面勸止,而冷眼記錄其發展,然後公佈在youtube 上,認為這也不應該。但誰會想到若出面制止會不會被人傷害? 以前也有過這類旁人被波及的意外人禍,所以要怪拍攝的人不出面制止而只管拍攝而後公佈影片這是不公平的指責。但台灣社會真的是很自由的社會,只是隨著自由,公理與正義便退位了,於是旁人只能冷眼,成了視而不見的人。
對了,這就是冷漠。因自由的片面化而形成的鄉愿心態。
但隨著此事之發展 - 本來這事過了就過了,在場的人都不吭氣,不在場的人又何需追究? 另有人在網路上 " 人肉搜索 " 要揪出此女。揪出來又怎麼樣呢? 當場就無法律的約束力。所以這女子也不算犯法,不讓座是她的自由。不過罵人用上侮辱的字眼,老伯是可以提告的,但又需有人仗義作證,但可能嗎? 或需要再擴大地發展下去嗎? 我的意思是 " 動不動就在網路上人肉搜索是一件可怕的行動 " ,一想到因此行動之後續的發展就令人不寒而慄!
110614A - 博愛座讓座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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