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學-泛談靈修

2008102710:00

泛談「靈修」

前 言

靈修,從字面上看,靈性的修持鍛鍊。何謂「靈」?容易了解的說法是「自我」,而「修」是學習歷程[1]。「靈修」在宗教的定義上,可解釋成作為增進信仰之信德,以及最終目標-「完美圓滿」的學習訓練歷程。

天主教神學辭典解釋靈修是這樣的:靈修 Spirituality (六十年代以前通常稱作神修) 是指身心修養的專門學識與習修過程。因此「靈修」是個泛義的詞,由於對「人」的存在和其終極嚮往有不同的認知與信念,因而對靈修的理論與實踐也有許多不同學說和宗派[2]

進一步說,靈修是構成體系的一套,幫助個人「生命的成長與更高度的發展,達到合一的圓滿」[3]。天主教的靈修神學 Spirituality Theology提及重點,說其主要內容包括三項:

1、天主子女生命的內涵,首先依照福音與傳承來深入探討此生命的本質與內涵。更重要的是「看」基督如何彰顯了父的愛子的生命,活出了愛子的本貌。..再看宗徒們以及歷代對此有豐富經驗人們,如何在基督內也明顯地活出了天主子女的真正面貌。

2、此生命的成長過程,開始-前進-成長,或煉、明、合三路來表達靈修的成長趨勢,保祿宗徒則以初生嬰兒-兒童期-成年人(達到基督圓滿年齡的程度)來表達靈修成長期,於進程中「首先是解除、擺脫、淨化有害於成長的各種困擾、阻礙、污染;進而使日漸潔淨明亮的身心,深入地與基督契合而打成一片;最後在聖愛之神內達到與天父合一共融的終極圓滿。」[4]

3、幫助成長的方法,強調聖體聖事禮儀的功能,使靈性能藉聖體聖事禮儀而與基督密切契合,因此教徒之「望彌撒」[5]可視為是靈修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儀式。

廣義的說,舉凡宗教人的生活,無一不是靈修之內容,而狹義的說,則是透過具體的方法(儀式)、步驟(儀軌),以達到善功。靈修,可說是宗教信仰中必要的行為。就如宗教一定必須有儀式一樣,沒有儀式就沒有宗教,也可以說沒有靈修也沒有了宗教。而談到靈修,總讓人覺得特別的神秘,彷彿就是一道通向不知名存在,或通向神的道路。的確,在宗教人來說沒有靈修的訓練,就沒有通向那永恆存在的路。也沒有找到真理的路。

為什麼會有靈修課程的產生?是經驗傳授的,或是有力量告知如何去做的?如果不承認那大於一切的力量存有,那麼,又為什麼要循這種藉著方法的進行,能到達那不可名狀的境地-最終的結果之行為?

本文從四個方向,探討靈修觀。

從靈修難易之程度上的區別

宗教教義取向的區別

三 不同的世界觀,呈現兩種對立的方式。

四 不同神觀下的靈修

五 「科技化世俗主義」影響下的靈修

六 存有學的探討,理性思索的靈修觀

正 文

從靈修難易之程度上的區別

所謂程度上去區分, 自然是以難易為標準的。而難易是從初級入門、進階以及高級指導師靈修之次第去分看。不同的程度適應不同的人,「不同」就有位階的問題,也有一種師與徒的關係,沒有師父引進門,找不到正確的路,有了師父引進門,但不按步驟行走,終而失敗。這是我們經常聽到的告誡,無論哪個宗教或法門,總是這樣說的。現今沒人會否定靈修是一種專門知識的修鍊,在精神科學已有基礎的今日,即在最低限的觀點,靈修被視作精神層面的鍛鍊,能夠帶給身心幫助,而失當的修鍊,反蒙其害。這類的說法,也是我們常聽到的。因而,靈修在程度上的確是被設計成次第而施行,各類的靈修也有複雜的系統,鮮少聽聞「自學而成」的,若有人自稱「無師自通」,旁人莫不嗤之以鼻。或將他看作腦筋不清楚的人。

程度的區分,在各系統裡有世代經驗累積的,不乏「神授啟示」的例子,也有歷代先知先行者的傳授,更有不可思議的記載,「降筆」式的聖賢仙道直接口授,信者恆信其真。

大致上,可以兩類區分:

1、一般信眾的靈修。

作為信徒基本條件的靈修。符合其教義指導,接受指導師的訓導,按步就班,循序漸進的模式。知難行易模式的靈修,從有經驗的靈修者(行者)累積世代的經驗,整理出一套靈修法,從初階入門的靈修到進階的靈修。一般信眾的靈修,不能作為其他人的指導者,而在某些宗教,這類靈修仍有入門儀式,沒有經過準備,也不能接受初級靈修。

2、僧侣神職人員的靈修。

作為指導信眾之教師的靈修。和一般信眾的靈修作比較,可說是高級的靈修。知易行難的靈修。也就是神師養成的靈修。必須知其法則,運用原則,指導學習者(子弟),是指導者養成的靈修,而這類靈修多充滿神秘色彩,門外人不能洞其奧秘。不具這資格的人,不能接觸這類的靈修。

宗教教義取向的區別

生命的存在意義,究竟是在「有意而為(有)」或「偶而天成(無)」,或「介於兩者(有無之間)[6],以這種觀點去看,靈修可區別為:

1、崇「有」的靈修:

一神靈修、多神靈修、泛神靈修

一神靈修,基督宗教及回教為代表。

多神靈修,以世俗道教為代表。

泛神靈修,「萬物有靈論」信仰為代表。以中國儒教為代表

2、崇「無」的靈修:精神修練。

 以佛教之原始佛教及小乘佛教為代表。

崇無的靈修不能視作無神論,無神論並無實質的靈修需要。如果有以為唯物主義信仰也帶有宗教精神,那只能說其是宗教的模仿物,徒具虛偽的形式,而無實質內涵。論及靈修,傾向於形上精神的層面,也就是免不了在理念上有所涉及。而崇「無」的靈修,乃是「無位格的神」的靈修,但「無」視作為一個宇宙最大的力量,仍然是有「神力」的,是個「不能名狀的超性存在。」原始佛教教義,注意的是不用教理這個詞,因為「理」是「說的話」,而「無」是不說「理」的,如果說了理,那就有了「一神位格」意義了。

原始佛教觀察萬物現象而得有教義。「十二因緣法」定義了現象就是存在,針對這法則的解套方法過程,歸納成靈修方式。因緣業果,理析而除去業障,終能跳脫因緣法則,但不求永恆生命。不更向一層究極,人存於現象之中,免於輪廻而避苦,是其靈修目的。也因為這「十二因緣法」進而否定這存在的現象, 視存在諸修件為幻相泡沫,以作為破除諸障的理論根據,十二因緣法,就眾生於過去、現在、未來三世,輪廻六道(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間、天上)之時空際遇來說明前因後果: 1 無明、2 行、3 識、4 名色、5 六處、6 觸、7 受、8 愛、9 取、10 有、11 生、12 老死。這十二項環節,可以用智慧破解,從生滅二觀而設計因應破解次第的靈修法,彌陀信仰以後才有到達極樂淨土的觀念,「悲智雙運」的大乘思想則是佛教後期的入世革新思想,出離苦難人間的積極作為,乃是救贖觀念的融注。這時崇「無」是一種「虛己」,進而「己」之「小我」投入「大我」。「觀世音」與「地藏王」信仰面貌實則已大不同於崇「無」思想了。是以原始佛教「依義不依語」的精神,逐漸也有了巨大的改變。

道教的靈修,從形而下的物質修練著手乃至形而上的精神修練,名之為「性命雙修」、「形神合修」,仍存在著大量的巫術色彩,藉大自然力量以法術役使的方式,雖然符合俗世人間價值觀,但不免較缺乏理性認識的成份,其靈修的具體方式為「修練精炁神」的「丹道法」。追求永恆生命,近者延年益壽而遠者以成仙成聖為目標。

3、崇「有無之間」的靈修。

不同宗教的信徒,其靈修生活中皆有「靜坐」的方法,一般都認為是靈修的重要方法。張春申神父視靜坐為靈修的一環,就如同祈禱一樣,靜坐只是手段而非目的[7]。而佛教也告戒信徒不要過於強調靜坐的功效,於超性體驗中,往往會迷失本性。靜坐的超性神秘經驗,似乎是經常出現的現象。以至於有許多神通的記載流傳,但這些均被「正道」視為不可靠、非究竟的部分。

三 不同的世界觀,呈現兩種對立的方式。

  這裡就張春申神父所寫《靈修的意義》稍作發揮。兩大類模式:

1、開啟性的靈修

  相信有另一世界的存在,也是相信「有」的價值觀的靈修,到達「彼岸」、「另一世界」的靈修。

2、封閉性的靈修。

封閉於自解的世界[8],在理論上推斷,這往往也是傾向於無神信仰的靈修,最終可能失去了靈修的內在動力,而徹底失去靈修。而藉自力解悟,這在先驗上是相信「有」自性光明可自行解悟的,因而也不能說是「唯物主義」的靈修[9]在實踐過程中,無法以科學的方法達到預期的效果。因為它的目標無法測量,完全是自由心證的。因而也不能用科學的角度去檢視任何一種靈修若看所有有關靈修的文字,必定會對其中的描述感到層層的障礙。那是缺乏普遍性的經驗,完全屬於精神面的文字,在他人難有共鳴。他人也不能妄自以為真假,文字始終是障礙。

靈修手冊無以為功,不像科技說明手冊,事實俱在加上按步就班,按程度進階的手冊在書籍市面上不乏其有,但都有如瞎子摸象,分別掌握了部分事實,拼湊一起乃成四不相了。但我們可以討論開放式的靈修,由中心而幅射四週,入世的,走入人群的靈修。

封閉式的靈修,是一種斷絕紅塵的隱修,出世而且隔離人群靈修。作為宗教行為具有訓練心智的作用,也是加強信念、託付身心、藉此肯定神我關係的,這裡必然存有難以言說的奧秘。不是一般生活經驗所能普遍明白的。极度個人化,因而也無法估量行為的準確度。

四 不同神觀下的靈修

1、啟示的靈修觀

2、創化的靈修觀

德日進的神的氛圍,就是一本神性告解,字裡行間充滿上帝臨在的狂喜。如果不相信有此信念的人,必然無法興起同理之心。如果否定神的存在,也不能完全讀完這本書。但如果是懷疑論者,或暫時無信仰者,或許有可能受感召進而想認識德日進內外的上帝,究竟是誰?在德日進的書中,將聖體聖事描述得如詩一樣地美。基督藉聖體聖事轉化物質為精神的無所不在。

3、自性光明的靈修觀

五 「科技化世俗主義」影響下的靈修

人類社會因科學技術化的結果,對傳統神學產生了價值觀的衝擊,絕大多數人不能拒絕科技文明方便的功能,即使宗教組織在行事傳教上,也要藉重科技文明工具的方便,進行有效率的傳佈。

1、心物合一的靈修

2、由物質修練而達到精神修練

3、极度神修

六 存有學的探討,理性思索的靈修觀


[1] 張春申,張春申神學論文選靈修的意義,台北,光啟文化事業2004

[2] 輔仁神學著作編釋會,神學辭典,條目710 靈修,修訂初版,台北,光啟出版社,1998

[3] 輔仁神學著作編釋會,神學辭典,條目711 靈修神學,修訂初版,台北,光啟出版社,1998

[4] 輔仁神學著作編釋會,神學辭典,條目711 靈修神學,修訂初版,台北,光啟出版社,1998

[5] 輔仁神學著作編釋會,神學辭典,條目680 彌撒,修訂初版,台北,光啟出版社,1998

[6] 有無之間,既不名為有,也不名為無是行動現象,現象就是目的,無可名比,稱之為「場域」並不否認其存在價值。

[7] 張春申,張春申神學論文選中國靈修七講2004,光啟文化事業

[8] 參考 張春申,張春申神學論文選靈修的意義》p2532004,台北,,光啟文化事業

[9] 再說唯物主義是否也是一種唯心行為,尚可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