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相對論之四:愛戀 V.S. 恨絕 01

2009030110:00

愛戀與恨絕,多麼極端的兩造,卻在人間男女之中像太極雙魚圖似的,具有對峙與滲透的魔力。

  俗話說:沒有愛哪有恨,沒有恨也就不會有愛。這話若天下間的事,可能只能一半是對的。若把它拿來對證男女的感情,應該很有道理。男女情感世界裡大部分的恨是從愛之中異變而來。但這裡的題目,提出愛戀與恨絕而不是提及愛與恨,是以我小小的理解:愛戀與恨絕不等同於愛與恨。愛與恨是兩個完全異質的境地。已是兩個世界,它們沒有可供互變的管道。雖然愛戀未必必然隱藏恨絕,但愛戀於通過佔有心的過程便可能走向恨絕,也就是說:如果愛戀而不求佔有則無恨絕的可能,這裡有個公式:愛戀>佔有>恨絕。佔有在其中就產生了質變,而不求佔有的愛戀是永遠的純情愛。一心付出而不求回報。

 世間男女之愛情,可提供佐證。有些愛戀永遠不會變成恨絕,但屬於這部分的似乎少數。而存在的大多數是程度或者是強度極低的愛戀,故而未發展到恨絕。- 會這麼感覺是很多人都迷迷糊糊地,說不出自己的愛情真的是確定而經得起辯證的?這也是大部分人的愛情和婚姻的親密關係,受限於社會常規及人間倫理,男女愛情按規矩來辦,不要出軌。若勇於出軌必得付出代價。而有越來越多的家庭在愛戀與恨絕的擺盪裡失去正常的功能。平和的分手或離婚是較好的結局,總比兩相成仇,不夠理性看待所導至的不幸,波及親人與社會,製造了人生的遺憾。

  前篇說過:人的慾望高過其他的生物,慾望除了基本需求之外,還有佔有與貪圖。就有人天生如謫仙天使或神人一般的,不具貪圖的佔有心,畢竟少吧?透過自律與修為才能去除佔有心,在愛戀與恨絕的課題上調整行為,是常見的模式,不該是你的,不要去肖想強求 - 人們經常如此告誡自己,別逾越了不該觸及的禁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