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化原則在視覺藝術創作上的運用
雖然我們的視覺在「觀看」物象的時候, 好像是主動地去掃視外象,實則是被迫接受外界的形色,只要張開眼就可以收納由外界投射而來的繽紛萬象,但如果無意識地任憑光線進入視網膜,不必很久眼睛就會感到疲倦,我們的腦中對想要看的部分,是主動決定的。即便是瀏覽,也是帶有意義的行為,往往我們喜歡看乾淨的影象,或是看好似被安排過的帶有秩序感的影像,而不悅於擾亂我們判斷的影像,這種由繁而簡的能力是與生俱有的。不待學習就有的本能。這是視覺天生就有的能力──撿選「最有利於觀看」的,以便於立即去辨明對象物,以作為行動的下一步的判斷參考。
1 從面積大小去組合
2 從色彩同異去組合
3 從形的空間方向去組合
4 從造形異同上去辨明
5 從構圖的位置上去看
6 密閉的分佈容易形成群化
7 物體質感也會形成群化
8 共同命運
Wertheimer認為視覺元素的組織是所有
心智的基本,而且是與生俱來的,並不
須要刻意去學習。他把視覺元素組織的
因素定名為知覺組織律(perceptual
organization),也就是後面要討論的接
近性、相似性、連續性、封閉性等完形律。 Wertheimer並首度提出所謂「群化」的原則,對於過去畫家在「呆板」與「散漫」的畫面之間,祇知道「統一中求變化」的構圖原則,建立了一個嚴謹的理論基礎。
群化原則 群化原則內容包含類似的原則、近接的原類、長度原則、閉鎖原則、視覺律動、對稱原則、共同命運原則、好的連績原則…等
在任何一個「視覺場」中(也許是一幅畫或某一場景),能否把其中的幾個視覺元素連結起來,看成一個有組織的外觀輪廓,端視這些元素之間是否存在知覺上的某種關連性。為了找出元素間並不真實存在之關連性,完形心理學派找到了若干著名的原理及法則,被稱為Gestalt Law(完形法則)。它們有在前面已經敘述過的「圖與地」之概念,還有對視覺創作十分有用的「相似性」、「對稱性」、「連續性」、「封閉性」、「共同命運」及「異質同形」等法則。這些被完形心理學派研究歸納出來的視覺規律,可以幫助平面圖像的創意與設計人員,闢建一條能夠穿透點線面及空間重重繁瑣之造形、色彩、圖案、質感、動作等罣礙,進而通往形成視覺認知的道路。
因此,要評斷一位畫家或攝影師他的視覺表現水準,究竟是高是低,並不能祇考量觀察其技術與美學的表現而已,還要審視他(或她)對於存在於「視覺場」內各種元素間關係的敏感度是否夠高而定。誠如完形心理學的主要理論:「整體與組成部份之和不同」,在(圖C5-7)中,讀者可以選擇去看各自獨立由C、A、M、E、R、A組成英文字母,也可以看成一台單眼相機的圖像。而後者就是將所有的元素看成一個整體,這種將視覺元素聚集成單一形像的動作,其實這就是一種「完形」(Gestalt)。